【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241010132107x】为切实保障幼儿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园所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在日常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变质食品供应等情况。一旦发生上述事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上报、处理与后续跟踪。
一、事件报告流程
1. 发现与初步确认
当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或保健医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幼儿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园领导或保健室报告,并立即暂停可疑食品的使用,防止事态扩大。
2. 信息上报
由保健医生或相关负责人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确认是否属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若确认为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汇报,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3. 应急响应
园方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确保受影响幼儿得到及时救治,并做好家长沟通与安抚工作。
二、责任分工
1. 园长职责
负责全面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负总责。
2. 保健医生职责
负责对患病幼儿的初步诊断与病情记录,协助调查事件原因。
3. 食堂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过程的监管,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教师职责
关注幼儿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后续处理与整改
1. 事件调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2. 整改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信息通报与家长沟通
及时向家长通报事件处理进展,保持信息透明,避免谣言传播,维护园所形象和社会信任。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机制,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