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局机关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与适用范围
局机关会议主要包括:局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各类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进行分类管理,适用于不同层级和职能的工作安排与协调。
二、会议组织与安排
1. 会议由相关业务科室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办公室统筹安排后组织实施。
2. 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确保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3. 重要会议应提前准备材料,明确会议目标,确保会议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三、会议纪律要求
1.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2. 会议期间保持安静,不得随意打断发言,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3. 会议中涉及敏感事项时,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外传。
四、会议记录与落实
1. 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载会议内容、决议事项及责任人。
2.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至相关科室及人员。
3. 对会议决定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进展情况。
五、会议考核与监督
1. 办公室定期对会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2. 对于未按要求参加会议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科室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提升局机关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