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与充足供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 幼儿园设立专门的饮用水管理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后勤负责人、保健医生及相关教师组成,负责日常饮用水的采购、储存、分发及监督工作。
2. 后勤部门负责饮用水的采购、验收、储存及发放,确保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 保健医生负责对饮用水进行定期检测,并对幼儿饮水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二、水源选择与质量控制
1. 幼儿园饮用水应选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或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的桶装水,严禁使用未经消毒或来源不明的水源。
2. 所有饮用水必须具备合格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测报告,确保水质安全。
3. 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三、储水与分发管理
1. 饮用水应储存在专用的储水容器中,保持清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污染。
2. 桶装水应放置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防止意外发生。
3. 每日由专人负责检查饮用水的供应情况,确保幼儿随时可以饮用到干净、卫生的水。
四、幼儿饮水安排
1. 幼儿园应保证每天提供充足的饮用水,特别是在课间、活动后等时间段,鼓励幼儿多喝水。
2. 教师应在日常活动中提醒幼儿定时饮水,培养良好的饮水习惯。
3. 对于身体状况特殊、需要特别关注的幼儿,应根据保健医生建议进行个性化饮水安排。
五、安全与应急处理
1. 如发现饮用水出现异味、异色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建立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
六、宣传教育
1. 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家长及幼儿宣传科学饮水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开展饮用水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水环境,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