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规范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对不合格食品的管理与处理流程,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销售的食品类商品,涵盖进货、储存、销售及售后等各个环节。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部所有涉及食品销售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仓储、陈列、销售及售后服务岗位。凡在超市内发现或接到反馈的不合格食品,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二、不合格食品的定义
不合格食品是指因质量不达标、过期变质、标签不符、包装破损、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正常销售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影响的食品。
三、不合格食品的识别与上报
1. 门店员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疑似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填写《不合格食品记录表》,注明产品名称、批次、数量、发现时间及初步判断原因,及时上报至主管负责人。
2. 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标准,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并按流程进行退换货处理。
3. 消费者投诉或监管部门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应第一时间确认情况,启动召回程序。
四、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流程
1. 确认不合格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核实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召回。
2. 若需召回,应迅速通知相关门店或渠道,暂停销售并下架该批次产品。
3. 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提供退货、换货或补偿服务。
4. 不合格食品应单独存放于指定区域,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 对于无法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召回与处理记录
每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与处理过程必须详细记录,包括以下
- 不合格食品的具体信息(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次)
- 发现时间、地点及责任人
- 处理方式及结果
- 消费者反馈及处理情况
-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本制度执行、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当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超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门店应定期组织学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结语:
食品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消费者信任的基础。通过建立完善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与处理机制,不仅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还能提升企业形象与社会责任感。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