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模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现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所属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用工及外来作业人员。凡涉及生产、施工、仓储、运输等各类作业岗位,均应按照本规定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管理职责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落实本部门员工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并定期组织培训与检查。
3. 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弃用。
三、防护用品分类及使用要求
1. 基础类:如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等,用于日常作业中的基本防护。
2. 专业类:如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绝缘手套等,根据不同工种和作业环境进行配置。
3. 特殊类:如防毒面具、高空作业安全带、防火服等,针对高危作业岗位配备。
四、采购与发放
1. 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物资部门统一发放。
3. 新入职员工应在上岗前领取相应防护用品,离职或调岗时应及时归还或更换。
五、使用与维护
1. 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 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3. 禁止将个人防护用品转借他人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六、监督与考核
1. 安全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2.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不善的部门及个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3. 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评估,并作为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