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与义务,确保食堂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堂负责人具体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2. 食品原料采购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生产日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材料。
3. 食堂操作间应保持整洁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防蝇、防鼠设施。食品加工过程要遵循“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留样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每餐次的食品应按规定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5.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监督与考核
学校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设立意见箱,畅通反馈渠道。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由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签订单位:
(学校名称)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18年XX月XX日
本责任书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