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教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其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与社会风气。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旨在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确保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与尊严,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教育应以引导为主,通过耐心沟通和科学方法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
二、不准有偿补课或推荐校外培训机构
教师应坚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也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暗示其参加校外培训班,避免加重学生负担,维护教育公平。
三、不准歧视、侮辱或谩骂学生
教师应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成绩、家庭背景或其他因素而区别对待。语言是教育的重要工具,教师应使用文明、积极的语言激励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不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无故缺席或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同时,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兼职或其他活动,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五、不准传播错误思想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在课堂上或公共场合传播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六、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或礼品
教师应廉洁从教,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礼物、现金或其他利益,防止权力滥用,保持教育的纯洁性。
七、不准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教师应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八、不准在课堂上使用不适宜的教学内容
教师应严格遵守课程标准,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健康向上的教学材料。不得在课堂上讲授与教学无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正面性。
九、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或隐私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公开学生的姓名、成绩、家庭情况等敏感信息。在处理学生事务时,应注重保密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十、不准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管理规定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校规校纪,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不仅是对教师行为的具体要求,更是对教育工作者职业素养的全面规范。每一位教师都应以此为指导,不断提升自身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