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孔乙己原文】《孔乙己》
鲁迅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温酒的ools。穿长衫的,可是穿长衫的也何尝没有?但总在前厅里喝酒,这是文人雅士的风度。而短衣帮,大抵是靠柜外站着,要酒要菜,慢慢地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的姓丁,是个极瘦的人,说话总是带着一种冷淡的神气。他对我要求很严,说:“你要是再偷懒,我就把你辞掉。”我那时候还小,也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每天站得腿都酸了。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一件破破烂烂的长衫,可是又脏又旧,似乎十多年没有洗过。他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他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他总是这样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的长衫虽然破旧,却始终不肯脱下,仿佛那是他的身份象征。他说自己原是“读书人”,可是在这世上,谁还愿意相信一个穷得连饭都吃不起的人是读书人呢?他常常在店里讲些“之乎者也”的话,听的人大多不懂,但他依然乐此不疲,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
有一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掌柜的忽然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于是大家开始议论纷纷,有人说他被吊打过,有人说是被强盗抢了,还有人说他可能已经死了。但没人知道真相。
后来,孔乙己再也没有出现过。有人说他去了别处,也有人说他在某地的酒馆里继续讲他的“之乎者也”。但不管怎样,他的故事,成了咸亨酒店里最常被提起的话题。
至于我,后来离开了咸亨酒店,去外地谋生。每次回想起那段日子,总会想起那个穿着破长衫、满脸伤痕的孔乙己。他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这个世界的冷漠与无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