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中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近期期中考试期间发现的违纪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在本次期中考试过程中,有部分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存在作弊行为。经监考教师现场确认,并由教务处、学生处联合调查核实,确认以下学生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1. 张某某(学号:20230101)
2. 李某某(学号:20230105)
3. 王某某(学号:20230112)
上述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考试管理办法》和《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破坏了考试秩序,损害了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学校的教学风气。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上述学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取消该次考试科目成绩;
- 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 限制其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一年;
- 要求其撰写书面检查,并参加校纪校规学习班。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应考,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学校将持续加强考试管理,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学习环境。
特此通报。
XX学校教务处
XX学校学生处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