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工作行为,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推动学校整体教育水平的持续提升。通过绩效考核,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教师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课时、辅导次数、作业批改情况等,体现教师的教学投入程度。
2. 教学质量: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教学检查等方式综合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课堂管理能力。
3. 教学成果:如公开课、教学比赛获奖、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情况。
4.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师生关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5. 班级管理(针对班主任):包括学生纪律、班级文化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
6. 参与学校活动:如教研活动、培训学习、志愿服务等,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团队协作精神。
四、考核方式与流程
1. 个人自评: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2. 同事互评:由同年级或同科目教师进行相互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3. 学生评教:通过问卷调查或线上平台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意见。
4. 领导考评:由学校管理层根据教师日常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向全校公示,接受监督。
五、考核结果应用
1. 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优秀教师可获得额外奖励。
2. 评优评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的重要参考。
3. 培训提升: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安排相应的培训或指导,帮助教师提升业务能力。
4. 整改提升: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必要时进行谈话或调整岗位。
六、附则
1.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 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通过本《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