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幼儿园及ldquo及小学化及rdquo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本次专项治理旨在全面排查和纠正当前部分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组织统一考试等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推动幼儿园教育回归游戏化、生活化、活动化的本质,促进幼儿快乐成长、健康成长。
二、治理重点
1. 是否存在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如拼音、算术、英语等);
2. 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组织幼儿进行标准化测试或竞赛;
3. 是否存在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变相进行学科类教学;
4. 是否存在忽视幼儿基本生活能力和良好习惯培养的现象;
5. 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
各幼儿园要对照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于X月X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二)督查评估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各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配备等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后)
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四、工作要求
1.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 要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3.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幼儿园“小学化”问题自查表
XX县教育局
202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