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机关首问负责制(规章制度)】在基层政府管理工作中,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是衡量行政效能的重要标准。为提升镇政府机关的服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特制定《镇政府机关首问负责制规章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机关所有内设机构及窗口单位,涵盖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策咨询等事项。凡群众到镇政府办理业务或提出咨询时,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职责
1. 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问题。
2. 对于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给予明确答复;如无法当场办理,应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协助联系相关负责人。
3. 对于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主动引导至相关部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不得推诿、拒绝或敷衍了事。
4. 首问责任人应做好接待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便于后续跟踪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建立首问责任登记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因推诿、拖延或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监督与考核
镇政府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对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将首问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共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实施首问负责制,镇政府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