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规章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
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隐患分类与识别
1.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 一般隐患:指危害程度较低、整改难度较小,能够在短时间内消除的隐患。
- 重大隐患:指可能引发较大事故、影响范围广、整改难度大,需上级部门协助或专项治理的隐患。
2. 隐患识别应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隐患排查与上报
1.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并做好记录。
2. 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填写《隐患登记表》,详细说明隐患内容、发现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3. 对于重大隐患,应逐级上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启动应急预案。
四、隐患治理与整改
1. 对查出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来源。
2. 整改过程中应确保安全,防止因整改不当引发次生事故。
3. 整改完成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五、监督与考核
1.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隐瞒不报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3. 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与宣传
1.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隐患识别能力。
2. 通过宣传栏、内部网络、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