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排查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学场所、办公区域、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设施、围墙及周边环境等所有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区域和设施。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保卫科等相关负责人。负责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监督落实。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
3. 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排查内容
1.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现象。
2. 校舍安全:检查教室、宿舍、办公楼等建筑结构是否安全,门窗、楼梯、护栏等是否牢固可靠。
3.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堂卫生条件、食品采购渠道、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器材、药品存放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到位,实验操作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 体育设施安全:检查运动场地、器材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 交通安全:检查校门口交通状况,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7. 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
五、排查方式与频次
1. 定期排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部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2. 专项排查: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季节性风险(如汛期、冬季防火)等开展专项检查。
3. 随机抽查: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隐患整改与反馈
1.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临时防护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七、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未及时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