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此次表彰活动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省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来自不同行业和地区,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展现了新时代民族团结的精神风貌,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而努力奋斗。同时,也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凝心聚力,携手并进,共同谱写新时代广东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