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作出如下规定,并通知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行为底线
教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财物。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
三、建立监督机制
设立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于接到的相关投诉线索,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对查实的问题给予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四、落实责任追究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倡导廉洁从教
提倡教师廉洁奉公,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尊重与信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空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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