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治理,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居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全体居民共同参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现社区事务自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组织形式,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各项自治活动。
第二章 居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
2. 对社区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监督居委会的工作;
4. 享受社区提供的公共服务;
5.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
3. 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4. 完成社区分配的任务;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居委会职责
第六条 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 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3. 协调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4. 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 组织居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6. 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7. 管理和维护社区公共设施。
第四章 自治程序
第七条 社区重大事项需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第九条 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所有。
第十一条 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补充完善。
以上就是我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的基本框架,旨在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增强居民幸福感和归属感。希望每位居民都能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