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及周边相关餐饮服务场所,旨在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一、食品采购管理
1. 供应商资质审查:所有食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定期对其资质进行审核。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检验合格证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2. 质量检查:采购人员在进货时需对食品的质量、保质期、包装完整性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所购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索证索票: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记录每批食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以备查验。
二、食品加工管理
1. 环境卫生: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勤洗手消毒。操作间应每日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2. 原料处理:蔬菜、肉类等食材需彻底清洗,去除泥土、杂质及残留农药;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烹饪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烹饪,确保食品煮熟煮透,尤其是肉类和海鲜类食品,防止病菌滋生。
4. 留样制度:每餐制作的食品均需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以便发生问题时追溯原因。
三、食品储存管理
1. 分类存放:各类食品应按类别分区存放,避免混放导致串味或变质。冷藏冷冻设备需定期除霜清理,保持适宜温度。
2. 先进先出: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产品,杜绝浪费现象。
3. 防虫防鼠: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如纱窗、挡鼠板等,防止害虫侵入造成污染。
四、销售与服务管理
1. 明码标价:所有出售的食品都应标明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隐瞒成本费用。
2. 顾客反馈:设立意见箱或投诉电话,鼓励师生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便于改进服务质量。
3. 突发事件应对:一旦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供应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监督检查机制
1. 内部自查:学校成立专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希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为创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