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内部控制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全面性原则:涵盖单位各项业务流程,不留死角。
3. 制衡性原则:通过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实现权力制衡。
4. 成本效益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注重成本效益比。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略)
四、风险管理与评估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五、信息与沟通
加强内部信息交流与外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六、监督与考核
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负责解释。